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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建立全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网络
摘    要:国家食药总局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征求意见。《意见》指出,到2015年,建成全国县级行政区域全覆盖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网络,实行Ⅲ类医疗器械企业“零报告”制度。

关 键 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  不良事件监测  网络  县级行政区域  医疗器械企业  《意见》  监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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