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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能力及其评定条件的探讨
作者姓名:刘方启  陈起江  赵彩霞
作者单位:山东青岛市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
摘    要:责任能力及其评定条件的探讨刘方启陈起江赵彩霞我国《刑法》(1997)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关于精神病人实施危害行为后是否负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也是区分精神病人的危害行为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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