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献血后的饮食
作者姓名:张正修
摘    要:虽然年龄在18—55岁之阃的健康成年男女都有献血义务,但对于月经期、怀孕期及哺乳期的妇女、贫血者及近期内患重感冒、发烧、急性肠胃炎等疾病的人,在身体抵抗力下降的情况下,不宜献血。献血一股一次采血200毫升,最多不超过400毫升。两次献血间隔时间不得小于6个月.

关 键 词:献血后 饮食 急性肠胃炎 身体抵抗力 间隔时间 月经期 哺乳期 怀孕期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