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探讨以妊娠特异性甲状腺功能参考范围和非妊娠人群甲状腺功能参考范围为依据的两种诊断标准在评价妊娠中期妇女甲状腺功能中的作用。方法从沈阳市妇幼保健所获得2003年7月至2004年4月在该所进行唐氏综合征筛查的1121例妊娠16~20周妇女的血清,应用固相化学发光酶免疫分析法测定血清TSH、TT4、FT4和TPOAb。分别以妊娠特异性和非妊娠人群甲状腺功能参考范围,筛查妊娠中期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异常的患病率。结果采用妊娠特异性甲状腺功能的参考范围,筛查妊娠中期妇女的亚临床甲减和低甲状腺素(T4)血症患病率分别为5.89%和1.52%;采用非妊娠人群的参考范围,筛查的患病率分别为1.52%和0.89%。两种诊断标准获得的亚临床甲减和低T4血症的患病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01)。采用非妊娠人群的参考范围作为标准,亚临床甲减和低T4血症的漏诊率分别为4.37%和0.63%,总漏诊率为5.00%。结论采用妊娠特异性甲状腺功能指标的参考范围诊断妊娠中期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异常可以明显降低其漏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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