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髓内钉与锁定钢板治疗胫骨AO 42-C型骨折的对比研究
作者姓名:焦玉爽  杜红杰  张宗召
作者单位:清河县中心医院骨二科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1401789);
摘    要:目的比较采用髓内钉技术和锁定钢板技术治疗胫骨AO 42-C型骨折的疗效差异。方法将55例胫骨骨折患者分为髓内钉组(29例)及锁定钢板组(26例),术中分别采用髓内钉及锁定钢板作为内固定物,比较2组手术及并发症情况,使用Johner-Wruhs评分评价手术疗效。结果所有患者手术过程顺利。髓内钉组浅表感染、下肢疼痛发生率均低于锁定钢板组(P均<0.05)。髓内钉组畸形发生率高于锁定钢板组(P <0.05)。髓内钉组Johner-Wruhs评分优于锁定钢板组(P <0.05)。2组骨折愈合时间、剧烈活动受限及发生步态改变的情况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均> 0.05)。结论采用髓内钉技术治疗胫骨AO 42-C型骨折在降低术后浅表感染、下肢疼痛发生率及提高Johner-Wruhs评分等方面优于锁定钢板技术。

关 键 词:胫骨  骨折  髓内钉  锁定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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