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精神病学的课程特点与教学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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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卫,顾珊智,方杰,李黎光,潘永红.司法精神病学的课程特点与教学对策[J].西北医学教育,2002,10(3):176-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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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卫 顾珊智 方杰 李黎光 潘永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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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法医系,西安,710061 2. 西宁市公安局,西宁,810000 3. 宝鸡市公安局,宝鸡,72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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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法制的健全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 ,有关精神疾病患者的责任能力、行为能力、服刑能力等司法鉴定有上升的趋势。司法精神病鉴定不仅涉及刑事能力的评定 ,而且还逐渐开展了对民事行为能力及精神损伤的评定〔1〕。但现实工作中 ,不少法医由于缺乏精神医学知识和精神病鉴定实践经验而对此类问题难以正确、全面的判断〔2〕。司法精神病学课程教学对法医专业学生完善知识结构 ,培养实践能力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 司法精神病学在法医实践中应用水平不高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第 12 0条的规定 ,“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 ,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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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精神病学 课程特点 教学对策 |
修稿时间: | 2002年6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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