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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出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广告警示制度(暂行)》
作者姓名:监文
摘    要:本报讯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研究必须在经过GLP(《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实验室进行。

关 键 词: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非临床研究  GLP  新药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质量管理规范  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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