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后的呼吸道护理(附68例报告) |
| |
引用本文: | 陆小惠.心肺复苏后的呼吸道护理(附68例报告)[J].广西医学,2003,25(8):1560-1561. |
| |
作者姓名: | 陆小惠 |
| |
作者单位: | 广西民族医院急诊科,530001 |
| |
摘 要: | 心肺复苏初期成功后 ,脑、心、肾、肺等重要器官和组织由于缺氧性损伤可能出现肺水肿、心功能不全、肾功能衰竭、严重的代谢紊乱等 (1) ,并有可能再发心跳呼吸骤停的危险。因此心肺复苏后 ,必须加强呼吸道护理 ,保证有效的通气 ,维持充足的氧供 ,才能维持和促进各器官功能的恢复。本文总结了 68例心肺复苏后的呼吸道护理 ,现报告如下。1 临床资料1 .1 一般资料 :2 0 0 1年元月至 2 0 0 2年 1 2月我院急诊科共心肺复苏成功病人 68例 ,男 39例 ,女 2 9例 ,年龄 1 3~ 68岁 ,平均年龄 45岁。其中心肌梗死 1 7例 ,有机磷农药及安眠药中毒 2 6…
|
关 键 词: | 心肺复苏 呼吸道护理 人工气道 呼吸机 撤机指征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