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的诊断与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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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广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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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461400,河南省太康县独塘卫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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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时导致新的心律失常或原有心律失常加重,称为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作用,其发生率在5% ̄10%,尤其左室功能不佳者发生率高。其发生机制与复极延长,早期后除极导致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室速)等有关。大多发生在开始治疗后数天或改变剂量时,通常表现为持续性室速、长QT间期与尖端扭转型室速[1]。严重者可致死,故应高度警惕其发生。1抗心律失常药物致心律失常的诊断1.1Morganroth诊断标准1.1.1凡出现以往未发生的新的室速,又无其他原因可查者。1.1.2原有室性心律失常加重①基础状态期前收缩(早搏)1~50次/小时者增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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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抗心律失常药物 致心律失常作用 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 尖端扭转型室速 持续性室速 诊断 心律失常加重 早期后除极 长QT间期 药物治疗 |
收稿时间: | 2005-04-28 |
修稿时间: | 2005-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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