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改进特殊药品的最小包装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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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素丹.建议改进特殊药品的最小包装量[J].中国药业,2002,11(6):1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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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素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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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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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第8条规定,药品的内包装必须保证和方便患者安全用药,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 目前,我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正逐步全面推进,部分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含有麻醉、精神药品的复方制剂仍可在零售药店购买,为防止病人因超量误服而中毒,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用药措施,为此,建议根据《药物极量表》和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对这些特殊药品制剂的最小包装进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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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规定 药事管理 特殊药品 最小包装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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