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数字用法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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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执行GB/T15835-1995《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小数点前或后超过3位数字时,每三位数字一节,节间空1/4个汉字,如“1,256.514,5”应写成1256.5145。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54.5±0.8)%不能写成5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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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阿拉伯数字 出版物 序数词 位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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