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行业开展医疗美容情况调查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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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波 王其军 苏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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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洛阳市卫生监督中心,洛阳市,47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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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了解洛阳市美容行业开展医疗美容情况。方法通过现场检查顾客美容记录本、美容器械及现场询问等方式对美容院开展医疗美容情况进行调查。顾客美容记录本有开展医疗美容的记录、店内有医疗美容器械、现场询问从业人员、其承认医疗美容事实,以上三点同时具备即认定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医疗美容项目按照中华医学会2002年7月发布的《医疗美容项目》(试行)的标准进行分类。结果抽查106家美容机构,其中只进行生活美容服务的美容院41家,占38.7%。同时进行生活美容服务和医疗美容服务的65家,占61.3%,这65家美容机构中只有7家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占10.8%。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58家美容院,有37家开展“文眉”、“文唇”等美容文饰项目,占63.8%;有7家开展“重睑”、“隆鼻”等美容外科项目,占12.1%;有10家开展“针灸减肥”、“拔罐减肥”、“穴位埋线”等美容中医项目,占17.2%;有4家开展“激光去斑”、“脱毛”等美容医疗应用项目,占6.9%。结论洛阳市美容行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的情况普遍。医疗美容机构其执业行为有待规范。监督管理与执法处罚相结合,培训指导和法律知识普及相结合,规范医疗美容行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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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容院 医疗美容 调查 |
文章编号: | 1672-3422(2006)13-0041-02 |
收稿时间: | 2006-06-03 |
修稿时间: | 2006-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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