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规范医疗收费中设立护理秘书的实践与体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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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洪凌,徐静雅,熊小平.在规范医疗收费中设立护理秘书的实践与体会[J].护理与康复,2009,8(4):334-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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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洪凌 徐静雅 熊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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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州医院路桥院区,浙江台州,318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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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规范医疗收费管理,保护患者的利益,在每个病区设立一名护理秘书,专职负责医疗收费的执行和核查,使收费缺陷率明显下降,同时满足了患者及家属对医疗费用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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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收费 护理秘书 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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