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建设的几点建议 |
| |
作者姓名: | 余自成 叶桦 蔡卫民 袁克俭 |
| |
作者单位: | 1.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药剂科,上海,200025 2. 复旦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教研室,上海,200032 |
| |
摘 要: | 临床药师作为临床治疗队伍中的重要成员,在保证患者安全、有效和合理地使用药物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1月24日联合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要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度,反映了国家对临床药师工作的重视[1]。为加快临床药师培养,适应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药学工作需要,卫生部决定自2006年1月起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建立一批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临床药师培养模式。现就我国临床药师培训基地建设中的相关问题提出几点看法。1培训基地的设置和资质认定问题我…
|
关 键 词: | 临床药师制度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 培训基地建设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临床药师工作 临床药学工作 治疗队伍 药师培养 |
文章编号: | 1007-4406(2007)04-0256-03 |
修稿时间: | 2006-08-28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