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决定在8个省、自治区进行结核病监测项目管理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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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丽红.卫生部决定在8个省、自治区进行结核病监测项目管理试点[J].中国防痨通讯,199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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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丽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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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做好结核病的监测工作,卫生部卫生防疫司决定在辽宁、云南、四川、内蒙、广东、新疆、宁夏、甘肃、西藏、福建等10个省、自治区的20个县进行结核病监测项目管理试点工作,并颁布了“全国结核病监测工作试行方案”和“全国结核病监测工作实施办法”。1989年11月北京全国结核病防治研究中心在京召开了有关省、自治区结防所所长参加的结核病监测方法研讨会,以落实监测县的试点工作。12月6~15日在唐山市举办了全国结核病监测研讨班,对监测工作做了具体安排。来自10省、自治区的54名代表参加了学习。各省监测负责人根据本省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今后监测工作的计划,并拟定实施试点县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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