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服水合氯醛代替全麻进行小儿眼科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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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金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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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者报导在口服水合氯醛镇静加表面麻醉下对300例以上的婴幼儿进行眼科检查。水合氯醛的剂量如下: 1.正常、健康,4周或以上的足月婴儿每公斤体重0.1克,最大剂量不超过3.0克。 2.早产或不健康(患呼吸道、心血管或有氮质血症性肾脏病)、少于4周或不足4公斤的婴儿每公斤体重50mg。智力迟钝及/或大脑性麻痹者不必减量。 3.如30分钟后无效,可按上述两种情况再予原剂量的半量。给药后通常在30-60分钟内达到最大的催眠效果。在药物作用期间内应由护士或其他有经验的人持续地观察病人。入睡后取侧卧位,头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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