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病案复印工作的管理提高病案管理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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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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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解放军第105医院信息科,安徽合肥,2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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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病历的使用和复印做了新的规定,其中第10条明确规定部分病历可以向患者提供复印,这表明病案将是服务于全社会的一项工作。据统计,我院自2003年至2004年提供病历复印资料1023人次,占出院病例的4.44%。其中继续治疗占23.5%、医疗保险占51.4%、公安司法取证占12.5%、医疗纠纷占5.1%、其它占7.5%。病历复印的人员主要有患者本人、家属、保险公司人员、公安司法人员等。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针对病历复印过程中常遇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总结,现对如何做好病历的复印工作,提高病案管理质量探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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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病案管理 病案复印 |
文章编号: | 1672-271X(2005)06-0461-02 |
收稿时间: | 2005-04-18 |
修稿时间: | 2005-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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