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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探讨——以乌鲁木齐为例
引用本文:曹凤,陈煜,吴蘅,欧阳静.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补偿探讨——以乌鲁木齐为例[J].国外医学:卫生经济分册,2013(4):177-181.
作者姓名:曹凤  陈煜  吴蘅  欧阳静
作者单位:新疆医科大学,830011
基金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科基金招标课题(11BJY013)
摘    要:目的:通过收集对乌鲁木齐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患者医疗费用的分析,了解目前大病医疗费用的运行状况,分析医疗保险筹资、基金结余、医疗费用构成及实际补偿等数据。方法:利用资料来源、数据分析、构成比法来分析。结果:乌鲁木齐市新农合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2009年的180元逐年提高到2012年为313元,新农合基本达到全覆盖。2012年保险基金出现透支,基金支出增长率大于收入增长率;大病住院费用2009-2012年年均增长率为71%,2012年大病患者住院总费达4268.17万元,占新农合住院总费用的25%,2012年大病患者人均补偿费用2.52万元,与普通住院费用补偿的年均增长率18%相比增长(4%)较缓慢;大病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较低。结论:大病医疗费用逐年上涨,大病患者的人数逐年增多,目前提高补偿比,满足人们的医疗需求,降低大病医疗负担是首要任务,可尝试由商业保险来承担大病医保,降低经济风险和缓解财政压力。

关 键 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重大疾病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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