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非典型肺炎病例的临床诊断标准(试行)
作者单位:卫生部疾病控制司
摘    要:1 .流行病学史1.1发病前 2周曾密切接触过同类病人或者有明确的传染给他人的证据。1.2生活在流行区或发病前 2周到过非典型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2 .症状与体征有发热 (>38℃ )和下列一项或一项以上 ;咳嗽、呼吸加速、气促、呼吸窘迫综合征、肺部罗音、肺实变体征。3.实验室检查

关 键 词:非典型肺炎 临床诊断标准 流行病学史 症状 体征 实验室检查 疑似病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