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行政处罚案例的分析 |
| |
引用本文: | 柳光忠,颜玲,袁兴兰.一起行政处罚案例的分析[J].预防医学论坛,2001,7(3):318-319. |
| |
作者姓名: | 柳光忠 颜玲 袁兴兰 |
| |
作者单位: | 1. 山东省济南市卫生防疫站 2. 山东省济南市劳动卫生监督监测站 |
| |
摘 要: | 1 案例简介1998年 11月 4日 ,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对山东某盐业公司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该公司 1998年 4月生产、销售有机锗健康盐 11t ,获得人民币 2 635 9.30元 ,产品包装袋上标有“主要功能 :增强人体免疫功能 ,促进生理功能正常化 ,防癌、抗癌、抗衰老、防治碘缺乏病等多种疾病”等内容。经现场调查了解 ,该公司生产的有机锗健康盐于 1994年 3月 2 6日经国家卫生部批准 ,同意试生产 ,批准文号为 :卫新试字 (94 )第 0 8号 ,有效期两年 ,后来未获得正式批准文号。监督人员予以调查取证、立案 ,并按程序给予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听证等权利 ,最…
|
文章编号: | 1006-9879(2001)03-318-02 |
修稿时间: | 2000年11月27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