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标准应用中存在问题的探讨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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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姜殷 贺杰 孙桂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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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哈尔滨,1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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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卫生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与其相应的规章、规范及标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的实施,为今后的职业卫生标准提供了法律的保证。新版的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GBZ2-200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实施至今已3年多。2003年和2004年又颁布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和《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我们发现新版的职业卫生标准具有许多新的特点,应用过程中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在此,我们与大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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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 有害物质监测 工作场所空气 危害警示标识 标准管理 卫生部 |
收稿时间: | 2005-08-22 |
修稿时间: | 2005-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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