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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白喉乌头及其炮制品对小鼠的急性毒性实验研究
作者姓名:梅海霖  赵翡翠  李娟  卢军  聂继红
作者单位:新疆医科大学药学院;新疆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药学部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1160498)
摘    要:目的研究新疆白喉乌头及其不同炮制品水煎液对小鼠的急性毒性。方法通过对小鼠腹腔注射白喉乌头及其3种不同炮制品(2010版《药典》法炮制品、文献法炮制品、哈萨克族法炮制品)水煎液,观察并记录小鼠7d内的活动情况及中毒反应;采用改良寇氏法(Karber法)计算白喉乌头及其炮制品对小鼠的半数致死量(LD50)。结果新疆白喉乌头生品及2010版《药典》法炮制品(药典法)、文献法炮制品(文献法)、哈萨克族法炮制品(哈萨克族法)的对小鼠的LD50依次为1.558、7.706、4.196、10.402g/kg,毒性大小顺序为生品>文献法炮制品>《药典》法炮制品>哈萨克族法炮制品;白喉乌头及其3种炮制品对小鼠的毒性表现基本相似,都有部分小鼠出现自由活动量减少,运动失调,抽搐,惊厥,反应低下,后肢强直,呼吸频率加快,心跳过快,腹泻,眼球突出,死前角弓反张等毒性症状。结论新疆白喉乌头生品毒性较大,可通过炮制降低毒性,其中以《药典》法和哈萨克族法炮制品的毒性较小,初步表明哈萨克族法对白喉乌头的减毒作用最好,有关白喉乌头炮制减毒的机制还有待于进行更深入研究。

关 键 词:白喉乌头  炮制品  急性毒性  半数致死量(LD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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