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子女这种协议赡养老人方式无效
作者姓名:杨学友
摘    要:[案例]3年前,72岁的刘老太因病治疗出院后,其4个子女就老人赡养及老人财产处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大女儿薛莹将老人接入家中一起生活,赡养老人,负全责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直到为老人养老送终。老人的两居室房产归薛莹所有。2014年3月,刘老太因心脏病复发再次住院后,医方建议老人做心脏支架手术,需安3个支架,并告知整个手术费用约10至16万元。薛莹与其他3个弟弟妹妹商量,

关 键 词:起居生活  薛莹  处置问题  养老送终  两居室  手术费用  法律强制  符合法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