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临床实验室废物处理原则》(WS/T249-2005)依据美国临床实验事标准化委员会(National Committee of Clinical Laboratory Standard,NCCLs)GP5-A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编写,对临床实验室产生的废物提出了分类的处理原则,对临床实验室中产生的一些重要有害废物提供了处理技术和丢弃方法,以保证临床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安全性,减小对工作人员及环境的生物学污染。可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公布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36号发布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技术支持性文件。适用于临床实验室,在施时,临床实验室还应参考相应的技术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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