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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业政策在我国不能有效实施浅析
作者姓名:胡志林  裴丽昆
作者单位:1. 832008,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 澳大利亚拉筹伯大学
摘    要:2000年3月国务院八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以药养医'问题,必须切断医疗机构与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联系,要在逐步规范财政补助方式和调整医疗价格的基础上,把医院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这就是我国医药分业的由来,并成为医药卫生三项改革讨论的焦点问题.政策出台后,各利益相关集团有不同的反应,其中抵触情绪最高的是医疗机构.2002年4月由国家计委牵头,确定了在青岛、柳州、西宁三城市进行试点工作,但均未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在此我们应用政策制定的实践原理,分析该项政策不能有效实施的原因,并提出几点建议.

关 键 词:医药分业政策 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药品零售企业 医院门诊药房 医疗机构 药品营销 医疗价格 财政补助 独立核算 焦点问题
收稿时间:2005-07-15
修稿时间:200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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