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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水源水及出厂水有机提取物的遗传毒性
作者姓名:李明军  李方军  高祥春
作者单位:1. 枣庄市山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划免疫科,山东,277101
2. 枣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管理科
3. 潍坊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摘    要:为评价枣庄某地区生活饮用水和水源水中有机提取物(organic extract substance,OES)的遗传毒性,于2011年10月采集该地区某水厂的水源水及出厂水水样,并提取OES.将48只健康10周龄清洁级雄性昆明小鼠随机分为5组,分为阴性对照( 5% DMSO)组及0.2、1 L/ml水源水和出厂水OES染毒组,采用灌胃方式进行染毒;并设阳性对照[10 mg/ml环磷酰胺(CP),分别于实验第40、42天采用腹腔注射方式染毒]组,每组8只.染毒容量为10ml/kg,每天1次,连续染毒6周.采用胞质分裂阻滞微核试验和慧星试验分别检测染色体和DNA的损伤情况.结果显示,与阴性对照组和相同水样低剂量组比较,1 L/ml水源水和出厂水OES染毒组小鼠外周血淋巴细胞的双核细胞率和核分裂指数均较低(P<0.05);DNA的尾长、头尾光密度比及Olive尾矩均较高(P<0.05);而小鼠外周血淋巴细胞的微核率仅略有增高(P>0.05),未见显著性差异.提示水源水和饮用水中OES皆具有一定的致DNA损伤能力,并抑制细胞分裂,未发现引起明显的染色体损伤.

关 键 词:饮用水  水源水  有机提取物  遗传毒性  胞质分裂阻滞微核试验  单细胞凝胶电泳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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