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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上数字的用法
摘    要:<正>使用汉字的情形1.必须使用:⑴定型的词、词组、成语、惯用语、缩略语或具有修饰色彩的词语。例:一方面、一律;⑵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连用的两个数字间不能用顿号隔开。例:二三米、三五天、十三四岁、七八十种;⑶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例:一百几十次、十几天;⑷星期几一律用汉字;⑸并列的几个阿拉伯数字与其复指数相连时,复指数用汉字,如几组数据中都含有6、7、8三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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