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胶质瘤术后放疗反应的对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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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旺菊 喻红玲 罗巧云 梅立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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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第一医院肿瘤科,武汉第一医院肿瘤科,武汉第一医院肿瘤科,武汉第一医院肿瘤科 武汉,430022,武汉,430022,武汉,430022,武汉,4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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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脑胶质瘤术后进行放疗,是为了提高不能彻底手术的肿瘤的疗效和减少复发;提高存活率。 我科自1998年1月至12月共收治疗脑胶质瘤术后患者5例,年龄最小27岁,最大73岁,女性1例,男性4例,均进行放射治疗,放疗中,病人出现各种程度不同的反应,由于及时进行有效的对症处理,使病人反应减轻,按时完成放疗计划,痊愈出院。现总结如下:1 严格掌握放疗的适应症及禁忌症 选择对放射线敏感的肿瘤(如髓母细胞瘤)和手术治疗不彻底的的恶性肿瘤或浸润性胶质细胞瘤作为照射对象,放疗时间一般在术后10~15d进行,手术后仍有颅内压力增高的肿瘤晚期病人,且全身衰竭,其它脏器亦有严重疾病者,或骨髓功能严重受抑制,有出血倾向和白细胞明显下降者则不考虑术后放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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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脑胶质瘤 对症处理 术后放疗 肿瘤 复发 手术 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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