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加快合作医疗制度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引用本文:薛琼,高永良,施全民.加快合作医疗制度改革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2000,14(6):21-21.
作者姓名:薛琼  高永良  施全民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卫生局,215600
摘    要:合作医疗作为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后,其制度本身的缺陷越来越显露出来。为此,我市于1997年起,对现有合作医疗制度逐步进行了改革的尝试,收到了一定效果。1 建立了市镇两级大病风险合作医疗制度 市政府于1997年6月印发了《张家港市农村大病风险合作医疗管理试行办法》。规定镇级大病风险基金标准为农村人口每人每年10元,企业职工每人每年15元。大病风险基金在合作医疗总基金中单列科目,单独核算。用于住院药品费、手术费在2001元以上的大病患者补偿;每人每年最高补偿限额为3400元。市级大病风险基金由各镇按辖区人口每

关 键 词:合作医疗  体制改革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修稿时间:2000-04-01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