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凡妊娠不到 2 0周 ,胎儿体重不足 5 0 0克而中止者称为流产(abortion)。流产时出现少量阴道出血 ,有时伴有轻微下腹痛、腰痛及下坠感 ,妇检宫口未开、尿妊娠试验阳性、引起流产的原因去除后妊娠可以继续的称先兆流产[1] (threatenedabortion)。处理不及时易发展为难免流产、不全流产和稽留流产 ,结果妊娠失败 ,所以对先兆流产的治疗应引起医生的高度重视 ,为此对 1986年 5月~ 1999年 10月间诊治的 14 0例先兆流产病例进行回顾性分析。1 资料和方法1.1 资料来源 对 1986年 5月~ 1999年 10月 13年间随机诊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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