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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单位: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国家药监局等
摘    要: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关 键 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管理机制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需求  政府举办  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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