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儿科学
耳鼻咽喉科学
妇产科学
基础医学
口腔科学
临床医学
内科学
皮肤病学与性病学
神经病学与精神病学
特种医学
外国民族医学
外科学
学报及综合类
眼科学
药学
预防医学、卫生学
中国医学
肿瘤学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作者单位:
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监察部、财政部、人社部、商务部、国家药监局等
摘 要: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精神,建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调整管理机制,制定本办法。第一条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使用基本药物。
关 键 词: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管理机制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国务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医疗卫生需求
政府举办
医疗机构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