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治有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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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中国中医药报》2015年4月27日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发布通知,规范中医类别医师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的执业管理。通知规定,中医类别执业医师符合以下情形之一者,属于精神科执业医师,可从事精神障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2013年5月1日前,在精神专科医院、设精神科病房的综合医院精神科或设独立精神病院区的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从事精神障碍疾病诊断与治疗满两年;在中医医院的精神类临床科室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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