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中医妇科医案(病历)的内容形式要求之探析
引用本文:夏桂成.中医妇科医案(病历)的内容形式要求之探析[J].江苏中医药,2015,47(1):1-5.
作者姓名:夏桂成
作者单位:江苏省中医院,江苏南京,210029
摘    要:医案即今之病历,是中医诊治疾病的重要资料。妇科医案应突出妇科的特点,而中医妇科医案则应在内容和形式上体现传统中医的特色。传统中医体现在形式上:有的按病历形式;有的症状、病机、诊断有序而列,不言治法已暗含其中;有的突出辨治法则,以证论治,直击病机而予处方用药;有的夹叙夹议,边叙边论,叙中有论,论中有叙;有的引经典论析病证;有的用骈体文写医案;也有的或证或理,简明突出,重在方药,或则以治为主,类似处方,又非处方。在内容上,传统中医观点与当今的诊断标准尚难达到统一,疗效标准也有值得商榷之处,"7、5、3"奇数律的内容也可推广应用至医案写作中。

关 键 词:医案  中医妇科学  特色
收稿时间:2014/11/20 0:00:00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江苏中医药》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江苏中医药》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