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妇科医案(病历)的内容形式要求之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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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桂成.中医妇科医案(病历)的内容形式要求之探析[J].江苏中医药,2015,47(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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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桂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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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中医院,江苏南京,21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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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案即今之病历,是中医诊治疾病的重要资料。妇科医案应突出妇科的特点,而中医妇科医案则应在内容和形式上体现传统中医的特色。传统中医体现在形式上:有的按病历形式;有的症状、病机、诊断有序而列,不言治法已暗含其中;有的突出辨治法则,以证论治,直击病机而予处方用药;有的夹叙夹议,边叙边论,叙中有论,论中有叙;有的引经典论析病证;有的用骈体文写医案;也有的或证或理,简明突出,重在方药,或则以治为主,类似处方,又非处方。在内容上,传统中医观点与当今的诊断标准尚难达到统一,疗效标准也有值得商榷之处,"7、5、3"奇数律的内容也可推广应用至医案写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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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案 中医妇科学 特色 |
收稿时间: | 2014/11/20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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