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原发病与兼效症的辩证关系我们认为首先应当有一个正确的指导思想,就是用唯物辩证法指导原发病与兼症之间各个不同阶段的密切关系,一般说原发病与兼症的共性,即矛盾的普遍性及各个病例不同阶段的个性即矛盾的特殊性.如;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可以说是一种疾病的不同阶段.根据我国很多单位的调查表明,90%左右的慢性支气管炎是由感冒引起或长期反复感冒所致.根据河北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协作组在普查中发现易感冒者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慢仕肺原性心脏病的患病率明显增高,肺心病高出26倍,其发生发展规律是:感冒→慢性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慢性肺原性心脏病.又根据四川达县地区调查,由慢性支气管炎引致肺气肿,肺心病者分别为89.8%和87.2%.其他各地的调查结果也都证实上述规律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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