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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立法规制探讨
引用本文:陈宏凯.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立法规制探讨[J].中国校医,2008,22(3):344-346.
作者姓名:陈宏凯
作者单位:厦门市第二医院内科 福建厦门361021;
基金项目: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
摘    要:心理咨询开始于20世纪初的美国,以职业指导、心理卫生运动和心理测量运动为标志。1952年“美国心理学会咨询心理学分会”成立,60年代美国出现专业辅导人员的培养标准和作用的全国性文件,一直到1976年美国弗吉尼亚州第一个通过立法,实行心理咨询执照制度,美国心理咨询业走过了一条逐步专业化的道路。20世纪60年代以后,心理咨询开始走向世界,并于20世纪80年代进入中国。近年来,我国社会对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需求急剧增加,已逐渐显露出职业化的趋势,一些学校、医院、军队、监狱等机构设立了专门的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机构,北京、上海、哈尔滨、武汉、广州、深圳等一些大中城市私人开业的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机构出现,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在我国已经成为一个新兴的职业。然而,由于立法规制的滞后,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问题层出不穷。

关 键 词:心理咨询  心理治疗  立法  
文章编号:1001-7062(2008)03-0344-03
修稿时间:200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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