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作业分级》标准应用中若干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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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涂忆江 赵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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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所环保室 430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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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2331-90有毒作业分级》(以下简称《分级》)现处于实施初期,我们在应用该标准进行分级工作时,遇到如下几个问题,特提出讨论。有毒作业分级的应用范围《分级》中定义有毒作业为职工在存在生产性毒物的工作地点从事生产和劳动的作业。此定义没有量的概念,未指出毒物浓度和接毒时间的量需达到什么水平时方称为有毒作业,而且在生产性毒物的定义中也未指明其具体范围及种类。这样就给《分级》的实施带来不便。有毒作业分级的应用范围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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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有毒作业分级 毒物 职业中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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