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谐社会的理性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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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晓慧,王一凡.关于和谐社会的理性思考[J].华北煤炭医学院学报,2006,8(5):713-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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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晓慧 王一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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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华北煤炭医学院社科部,河北,唐山,063000 2. 唐山师范学院外语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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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概念的首次完整提出是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决定》将其正式列为中国共产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的五大能力之一.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我们党的执政目标,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它是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深化和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我们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构建社会主义的过程中,要处理好一些相关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使和谐社会的建设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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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和谐社会 全面小康社会 党的建设 构建 |
文章编号: | 1008-6633(2006)05-0713-02 |
收稿时间: | 2006-03-10 |
修稿时间: | 2006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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