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签字而拒绝手术 医院赔偿患方150万元——全面理解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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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俊友.无人签字而拒绝手术 医院赔偿患方150万元——全面理解保护患者知情同意权[J].健康大视野,20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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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俊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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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中北律师事务所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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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知情同意权是患者的一项重要权利,是指在手术或进行特殊检查,特别治疗时,必须取得患者同意,由患者和家属签字, 以证明医方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在有些特殊情况下如何履行告之义务,特别是在患者生命发生危险时如何履行告知义务,有些医务人员并不十分清楚,以致酿成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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