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和公安部门在处置医托中的效果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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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荣强,叶强,方志伟,沈民南,董敏.卫生和公安部门在处置医托中的效果分析[J].上海预防医学,2012,24(9):512-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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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荣强 叶强 方志伟 沈民南 董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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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上海,200072 2. 上海市闸北区卫生局,上海,200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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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医托",是指一些受雇于医疗机构、个别无良医生或某些打着"××中医药研究院"、"××生物科技公司"、"××生物技术咨询公司"等名义的一些"四技服务"公司,在低成本和暴利的驱使下,利用患者找名科、求名医的心态1],运用"同病相怜"、"冒充老乡"、"虚构疗效"等诱惑性和欺骗性手法,把求医心切而不明真相的患者骗至上述地点就医,并从患者医疗费用中提取几十至几百元不等的回扣提成2]者。医托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医疗环境,使患者遭受了经济损失,更为严重的是耽误了患者及时诊治的最佳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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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托 公安部门 卫生 中医药研究院 医疗机构 生物科技 咨询公司 生物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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