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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医疗过失的判定
作者姓名:高向华  李小芳  卢祖洵
作者单位:1.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社会医学系,武汉,430030
2. 郑州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郑州,450001
摘    要:通说认为医疗事故有4项构成要件:主体必须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的违法性;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一般将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称为医疗过失,少数学者称为医疗过错,其实不妥,所谓过错是指当事人在法律和道德上应受非难的故意和过失状态。是过失一词的上位概念,范围比过失广。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行为人有意致人损害,或者明知其行为会造成损害仍实施加害行为的,为故意。行为人由于疏忽或者懈怠而未尽合理注意义务的,为过失。

关 键 词:医疗过失 过失行为 人身损害 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 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 因果关系 医疗过错 注意义务
收稿时间:2005-11-04
修稿时间:200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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