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事故罪认定中有关问题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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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罗长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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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警官学院,武汉,430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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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疗事故罪 ,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 ,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认定医疗事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时应根据我国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来进行。1 关于犯罪主体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即必须是医务人员 ,它是指直接从事诊疗护理事务的人员 ,包括国家、集体医疗单位的医生、护土、药剂人员 ,以及经主管部门批准开业的个体行医人员。有关医疗单位中从事医疗管理、后勤服务等人员是否应包括在其中 ?卫生部 1988年 5月下发的《关于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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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事故罪 认定 |
修稿时间: | 2002-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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