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医院效期药品的管理 |
| |
引用本文: | 姜丽丽,谢升阳.浅谈中医院效期药品的管理[J].中国药师,2004,7(2):157-158. |
| |
作者姓名: | 姜丽丽 谢升阳 |
| |
作者单位: | 浙江省中医院,杭州,310006 |
| |
摘 要: | 新<药品管理法>第49条规定,不标明药品有效期和生产批号、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因此加强效期药品管理是贯彻<药品管理法>、确保药品安全使用的重要任务.根据效期药品的管理要求和我院的工作实际,制订效期药品的管理措施,现进行简单介绍.
|
关 键 词: | 药品管理 效期 |
文章编号: | 1008-049X(2004)02-0157-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4月14日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药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药师》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