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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现状与对策
引用本文:孙瑛,付瑜,叶尔江·苏里唐,郝小易,郭红升.新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现状与对策[J].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8,24(4):379-380.
作者姓名:孙瑛  付瑜  叶尔江·苏里唐  郝小易  郭红升
作者单位: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乌鲁木齐,830011
摘    要:目的了解和规范新疆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行为。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产生问题的根源,为深入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决策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的秩序整治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方法采取随机抽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统一设计的调查表格填写检查内容,将结果进行汇总统计与分析。结果检查的41家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为92.3%,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为61.3%。使用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公立医院为77.8%,民营医院为26.1%。按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为70.7%。结论新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和依法执业情况差别较大。主要为法律意识淡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超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公立医院明显好于民营医院。

关 键 词:医疗机构  依法执业  检查  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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