疗养院非现役文职护士应具备的素质及其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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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吕汽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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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军区杭州疗养院空勤疗养区,31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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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立和实行文职人员制度,是我军体制编制调整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军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1]。在落实新编制、实施文职人员制度中,非现役文职人员将成为护理队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疗养院的护理工作有着特殊性,服务的对象不全是病人,有些是正常疗养的空勤人员。因此,特定的服务对象,决定了护理工作的特殊性,只有具备全面素质的护士才能胜任。本文旨在探讨对疗养院非现役文职护士应具备的素质及其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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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职护士 疗养院 素质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培养 文职人员 护理工作 服务对象 |
文章编号: | 1005-619X(2007)11-0670-01 |
收稿时间: | 2007-03-20 |
修稿时间: | 2007-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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