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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效力说
引用本文:郝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效力说[J].中国国境卫生检疫杂志,1989(3).
作者姓名:郝钢
作者单位:卫生部卫生检疫总所政策法规处
摘    要:笔者认为我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一般法律效力应有四种;既对人的效力,对事的效力、时间效力和空间效力。

关 键 词:检疫法  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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