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的:系统评价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对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素类药物使用率的影响。方法:计算机检索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JFD)、万方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VIP),收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激素类药物使用情况的研究文献,提取资料并按照Cochrane系统评价员手册5.1.0版评价文献质量后,采用Stata 13.0统计软件对使用率数据进行Meta分析。结果:最终纳入20篇文献。Meta分析结果显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激素类药物使用率显著低于实施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RD=-0.03,95%CI(-0.05,-0.02),P<0.001]。对不同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后激素类药物使用率按照东、中、西部进行亚组分析结果显示,东部地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激素类药物使用率显著低于实施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RD=-0.06,95%CI(-0.09,-0.03),P=0.001],中部地区[RD=-0.02,95%CI(-0.06,0.02),P=0.235]、西部地区[RD=-0.01,95%CI(-0.02,0),P=0.122]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前后激素类药物使用率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结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激素类药物的使用,且东部地区实施效果较中、西部地区更明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