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SHA 2011"的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核算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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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兆杰,李嘉乐,杜 颖,等.基于"SHA 2011"的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核算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2021,40(5):3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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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兆杰 李嘉乐 杜 颖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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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核算2018年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有关部门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参考。方法:根据"卫生费用核算体系 2011",核算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服务功能、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受益人群费用分布。结果:2018年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为2 028.4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57%。其中,治疗服务费用占74.36%,预防服务费用占6.84%。经常性卫生费用中由居民家庭承担44.96%,61.02%的经常性卫生费用发生在医院,62.70%的治疗费用用于非传染性疾病,在各年龄组人群中65~69岁年龄组卫生费用最高。结论:公共筹资水平较低;应优化卫生资金配置结构;控制医院住院费用过快上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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