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学文书管理与举证责任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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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谦,陈大夫,李茂琼.浅谈医学文书管理与举证责任倒置[J].西南国防医药,2003,13(4):431-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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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谦 陈大夫 李茂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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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务科,成都,610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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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医学资料,尤其是病案,是医院和医务人员行为过程的客观记录与文字见证,它具有医疗、教学、科研、法律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由于诸多原因,医务人员对医学文书的医疗、教学、科研价值的重视程度远大于其法律证据的价值。近年来,随着《执业医师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颁布实施,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并决定2002-04-01起开始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即将出台的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学文字资料从法律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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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学文书 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 医患关系 |
修稿时间: | 2002年9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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