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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07〕9号)
摘    要:现发布《淋病诊断标准》等8项强制性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WS268—2007淋病诊断标准WS269—2007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WS270—2007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WS271—2007感染性腹泻诊断标准WS272—2007新生儿破伤风诊断标准WS273—2007梅毒诊断标准WS274—2007百日咳诊断标准WS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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