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应坚持防治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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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沈慰如.乡镇卫生院应坚持防治结合[J].卫生经济研究,20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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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沈慰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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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昆山市卫生防疫站!215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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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乡镇卫生院防治分家、防保组自立门户这个问题 ,在江苏已争论了十余年之久 ,大多数圈内人士对此持否定态度。大家认为我国专业预防保健机构 (卫生防疫站、妇幼保健所、健教所等 )只设到县 (市 )一级 ,只有县 (市 )以上才能做到防治分家 ,县以下则必须也只能是防治结合。乡镇基层医疗机构之所以不称医院而称卫生院 ,寓于其中的正是这层意思。多少使人有点意外的是 ,江苏省沐阳县从1999年10月底起 ,38个乡镇防保所从乡镇卫生院分离出来 ,编制属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乡镇防保体制作这样的改革 ,笔者实在不敢苟同 ,且不吐不快。乡镇防保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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